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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进口及代理企业:
根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甬检检[2010]98号”《关于明确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前置审核工作规范操作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进口废物原料工作流程采用“先委托后审批”的模式。具体流程为:
委托->前置审核->检验->取证->换证,为缩短您的等候时间,请事先进行网上预录;为缩短他人的等候时间,我们优先受理已预录的业务。
一、预录要求
1、网上预录时请如实并仔细输入所需的单证信息,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工作流程的正常运转。
2、为使网上预录系统能良好运转和方便广大报验企业,同一批业务请不要重复输入。
3、依据“甬检检[2010]9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进口废物原料前置审核实行全程代理制。报检员应对其所报检的进口废物原料全过程负责”,对属报检员责任的,我们将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二、流 程
1、委托可就近到公司设立的四个业务窗口办理,委托时须提供加盖红章的《委托检验函》及提单复印件,窗口人员在受理并完成计收费工作后出具《中检宁波公司进口废物原料业务联系单》。
2、凭《进口废物原料业务联系单》第一联和规定的有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前置审批。
3、查验完后即可凭现场检验人员出具的证稿、全套单证、《中检宁波公司进口废物原料业务联系单》第二联及《委托检验函》在就近的业务窗口取得中检宁波公司的检验证书。
4、凭中检宁波公司的检验证书到检验检疫系统的相关窗口换取通关凭证。
5、为方便就近服务,公司在受理时仅对相关单证核对,所有单证应妥善保存至取证时交回。否则,只能在原受理窗口取证。
三、业务窗口
1、宁波:宁波市马园路9号国检大楼附楼414房间
联系电话:0574-87022453;经办人员:朱老师
受理时间:早:8:30--11:30 下午:(夏)14:30--18:00 (冬)13:30--17:00
2、国航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昌东路266号,国际航运中心二楼41号窗口
联系电话:0574-87021836;经办人员:刘老师
受理时间:早:9:00--11:30 下午:(夏)13:30--16:30 (冬)13:00--16:00
3、北仑: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329号,CCIC窗口
联系电话:0574-26896268;经办人员:袁老师
受理时间:早:9:00--11:30 下午:(夏)13:30--16:30 (冬)13:00--16:00
4、大榭:大榭开发区,大榭检验检疫局(老大楼)二楼,中检宁波公司大榭分公司
联系电话:0574-86719248:经办人员:周老师
受理时间:早:9:00--11:30 下午:(夏)13:30--16:30 (冬)13:00--16:00
四、监督、投诉
电话:87022410 负责人:王老师
五、本须知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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